⒈ 即院試。
⒈ 即院試。參見“院試”。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十六回:“便封出二兩銀子來送他:‘這是我分俸些須,你拿去奉養(yǎng)父母。到家并發(fā)忿加意用功,府考、院考的時候你再來見我,我還資助你的盤費。’”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一回:“過了兩年,正逢科考,就給他送了名字。接著院考,竟中了本旗批首。”